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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负 为职工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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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16:1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姜美蓉 通讯员 杜鹃

  “以前这笔钱得由公司出,现在由保险公司出,对公司对个人都是好事!”近日,在某建筑公司因工受伤的何某领到了2万多元的补充工伤保险,公司经办人说起补充工伤保险时深有感触。据统计,我市自2004年启动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数达到了50多万人, 2015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是我市深化改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探索。

  补什么?

  有效缓解用人单位负担

  补充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另行参加的补充性工伤保险。按照规定,购买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原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住院医疗费用,都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支付。可以说,补充工伤保险既能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又能极大地保障工伤职工待遇的落实。

  去年10月,常德市浩宇建设公司施工工地工作的何某,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支付何某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的住院医疗费,这几笔费用由工伤保险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支付。仅这一起工伤就为浩宇建设公司减负3万余元。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7月底,市本级已有12名工伤职工领取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15.6万元,2名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3万元,涉及中小微企业达20多家。

  怎么补?工伤职工待遇有了双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体系,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最大的特色是保障工伤职工福利待遇,对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据统计,截至2016年7月底,市本级已有34人享受该项政策,共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89882元。常德云锦集团的赵某,妻子有病,儿子还小,整个家庭完全靠赵某负担,家中没有任何积蓄。去年,赵某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这样的变故让原本贫困的家庭一筹莫展。多亏该集团购买了补充工伤保险,确保了其及时享受工伤待遇,顺利报销了住院期间98%的医疗费用,及时兑现了赵某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怎么买?用人单位自愿参与

  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统筹管理, 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各负其责,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用人单位根据自愿的原则参加,缴费费率为工伤保险的20%,职工个人不缴费。市工伤保险处负责人潘汉清表示,补充工伤保险项目遵循公开招标、收支平衡、风险共担的原则,市本级补充工伤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共同承保。既保证了补充工伤保险的公益性,又兼顾了保险机构的承办动力,有利于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在化解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权益、维护基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社会保障事业的延伸和有益补充,实现了优势互补、多方共赢、推进政府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预期目标。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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