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常德市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6年)
为扎实推进城市更新,不断强化城镇管理,大力提升城镇品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路子,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算平衡、精美市容,城市的精致化、生态化、智慧化、人文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一年成势、三年成型、五年成局的目标(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三年重攻坚、有看头,五年建长效、争一流),以“四促四提”(促进城镇空间提质、促进城镇功能提升、促进城镇风貌提靓、促进城镇管理提效)为工作抓手,努力打造“活力之城、品质之城、魅力之城、生态之城、精美之城”。
(二)年度目标。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建项目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信息化管理、城市安全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公共服务配套等十大机制,城镇更新提质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到2024年底,城镇物业管理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市政配套服务、便民商业服务、文体休闲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等六大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城镇更新提质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到2026年底,城镇产业功能、交通功能、居住功能、生态功能、就业功能、教育功能、文体功能、医养功能、智慧功能、安全功能等十大功能基本健全,城镇更新提质功能体系基本建成。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镇规划引领行动。紧紧围绕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定位,以“做大城区、做强园区、做优片区、做实县(镇)区、做靓社区”为目标,建立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一是全面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引领城镇空间提质。统筹推进市县镇(乡)三级规划编制,2022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示范开展“多规合一”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构建“一主一副、两群多极”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打造“一江两岸、一城三区”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发展战略。二是协同推进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引领城镇功能提升。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修订)目录清单,编制(修订)《常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常德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常德市城乡养老与康养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常德市生态绿地系统国土空间规划》《常德市文化旅游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常德市中心城区山体水体和湿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功能。三是深入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引领城镇管理提效。启动柳叶湖以东片区、空港新城等区域详细规划编制,融入城市经营理念,坚持精算平衡、集约节约,助推城镇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市县协调发展行动。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提升市中心城区首位度。积极稳妥推进市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扩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形成“一城三区”格局。吸引农村人口及外来人口进城落户,制定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城镇吸纳能力,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长1.5%以上,至2026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二是提升县城承载能力。重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设施提级扩能、市政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平台设施提质增效四大领域建设任务,将县城建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居住的主载体,提升县城人口城镇化率。三是发展壮大卫星乡镇、重点乡镇、边界口子乡镇以及其他乡镇。加快推进小城镇发展,不断提升吸纳人口、聚集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城市居住保障行动。一是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到2026年底,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8080套(户),基本完成城市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全面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二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6年底,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总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98938户。三是持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购买等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到2026年底,筹集公租房12534套,基本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四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到2026年底,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6193套,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全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从2022年起,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5年时间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保持年均500台的加装规模,累计加装电梯2500台。六是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到2026年底,城市和建制镇新建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市民生活便捷行动。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要求,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的完整居住社区。一是科学划分社区生活圈单元。通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步行时间5—10分钟、步行距离300—500米、居住人口规模0.5—1.2万人为社区生活圈的划定标准,将中心城区建成区划分为若干个完整居住社区。二是调研形成清单计划。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按照生活圈功能体系建设标准,明确“缺什么、补什么”,形成短板清单及建设项目计划。三是试点推动项目实施。结合居民需求紧迫度、实施主体积极性、实施难易度等因素,明确具体工作任务,首期选取区位较为重要、开发主体明确、有更新意愿或有较大示范作用的社区实施,试点推行后再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基础设施攻坚行动。一是推进供水提质改造。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和水质达标。持续改造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将县级以上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推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逐步向周边乡镇延伸,扩大供水覆盖范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6年底,市本级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县城达到92%以上。二是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到2026年底,市本级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养维护,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26年底,全市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300公里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公共停车位建设。采取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等措施,确保到2026年底,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3万个以上,其中江北城区新增1.3万个以上。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有序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四是完善公厕建设。利用5年时间,在全市新建和改造城区公厕232座,其中市城区78座,其他区县市城区154座。到2026年底,基本实现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城镇公厕服务体系。五是提质改造农贸市场。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划行归市,功能区集中统一,活禽交易区相对独立设置,活禽存放、宰杀、售卖实现“三隔离”,市场内公厕达到二类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城镇交通畅通行动。完善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到2026年底,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建设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启动沅水六桥、沅水五桥、太阳大道南延等重大城市道路桥梁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支路、小街小巷建设改造,实施“微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道路通达性,提高现有路网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积极打造“畅通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城市特色打造行动。一是强化城市设计。通过编制《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常德市环柳叶湖城市设计》等,加强对城市风貌的管控,严控建筑高度,形成显山露水、层次丰富、韵律起伏的城市天际线,提升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二是实施文化传承。统筹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及时认定公布各类保护对象,并实施挂牌测绘建档保护,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大树老树等行为。三是做好精细管控。落实城市设计管控要求,加强对空间形态与建筑高度、建筑风格与建筑立面、建筑色彩与材质、公共空间、户外广告、夜景照明等方面的管控。出台《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进行规划管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城市环境提质行动。一是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突出“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重点,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到2026年底,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1%、优良天数318天,PM2.5降到35ug/m3以下,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优良率达到91.3%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6年底,城市建成区66%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三是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碳建筑试点推广工作,力争到2026年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四是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实现精细管养和以养促建,提高绿地管养水平。完善公园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绿地规划与建设,优化和均衡城市绿地布局,统筹推进“公园绿地5—15分钟服务圈”建设,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微绿地,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城市精细管理行动。一是整治提升城市市容市貌。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设置各类路标路牌、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等。着力解决城市“蜘蛛网”乱象,依法依规清理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高标准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推广错时停车和差异化收费等,有效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三是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常德市CIM平台建设,充分发挥CIM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以及政务服务、公共卫生、智慧交通等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实施安全应急提升行动。一是提高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能力。建立高效防洪排涝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南碈泵站改扩建工程、花山机埠及护城河水系、新河水系、杨桥河水系、北部新城环城水系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城市桥梁(隧道)建设维护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周边群众需求,适时推进城区严重拥堵和安全事故多发地段人行天桥建设。加装桥梁监控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现有特大型桥梁和特殊结构桥梁加装健康监测和安全评估系统,在全市桥梁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出城口区域桥梁范围内设置不停车称重系统。三是完善燃气供应使用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城镇和乡村燃气管网以及涉及燃气的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湘西北LNG储配库项目建设,分期建设4座5万水立方储气库。 四是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城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依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常德市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分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有关工作。“十大行动”牵头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要紧密对接其他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制定“十大行动”五年计划,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建立项目清单,细化责任措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管网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融资模式,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重点支持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
(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实施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将“十大行动”五年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分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直接挂钩。
(四)做好宣传引导。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政策、推进情况、取得成效的宣传和解读。做好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意愿征询和项目实施信息的公示公告,加大项目实施透明度,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