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2024-07-05 15:2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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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拟以本单位名义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等规定,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原来秸秆全域禁烧转变为分区域禁限烧,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二、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六条内容:第一条明确了秸秆禁烧区域,包括: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全部区域,鼎城区玉霞街道、红云街道、郭家铺街道和灌溪镇全域及斗姆湖街道、牛鼻滩镇、谢家铺镇、石板滩镇、草坪镇、蔡家岗镇、双桥坪镇、镇德桥镇、石公桥镇、周家店镇、十美堂镇、中河口镇、蒿子港镇、韩公渡镇、黄土店镇、花岩溪镇、尧天坪镇、许家桥回族维吾尔族乡部分区域,经开区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全域及石门桥镇部分区域,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国有林场、桃花源镇部分区域。

第二条明确了限烧区域,包括鼎城区、经开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未列入禁烧区域的为限烧区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发布期间等特殊时段禁止焚烧秸秆,其他时段分区域组织有序焚烧。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明确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处罚情况。

第六条明确了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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