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德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2〕33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加大研发投入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有力支持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常德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2〕33号)。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由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组成。
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经费占比逐步提升至10%以上,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达到5.5%。
主要措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创新政策供给等角度入手,提出全面提升我市研发投入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具体措施,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建立研发导向的激励机制,对高于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水平2倍的企业,重点支持申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提升财政科技资金效能,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市级科研项目时加大配套自筹资金投入,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原则上按不高于自筹经费1/3的比例给予支持。
二是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争取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2.2%以上,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900家、1200家,每年重点培育20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加大平台奖补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5年,市属国有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2%以上,部分重点优质企业达到5%以上。
三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科研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入股股权),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自主分配。实施技术交易奖补政策,对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单位,按合作实际交易额给予一定奖补。
四是加大研发政策支持力度。对与重点高校或“大院大所大企”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技术交易额度和经济效益等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引导或奖补标准。鼓励金融支持研发创新。发挥市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以政府基金为杠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统计质量、加强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与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主要特点
1.实行分类激励,增强主体活力。立足市情实际,根据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的不同定位,分类建立研发导向的激励机制,提升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2.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常德市实际,对市研发经费投入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研发经费投入任务,以及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基础研究投入任务。通过部门协同,加强责任落实,形成推进合力。
3.注重政策落实,激发创新动力。针对创新主体的需求,加强普惠性、导向性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落实国省优惠政策,延续研发后奖补等有效政策,优化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