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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队 通报5个存在安全隐患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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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10:45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蔡文龙 通讯员 蒋曼

3月,我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3月1日至3月29日,全市共检查单位1208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67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6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4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3份,责令“三停”单位19家,罚款30.07万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了5个存在安全隐患被处罚的典型执法案例。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有武陵区常德兴隆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管理的常德兴隆装饰城1至4号栋商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大量故障,致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澧县吉瑞宾馆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石门白云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管理的加油站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安乡县三岔河镇加油站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第6.2条之规定,直接判定安乡县三岔河镇加油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津市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站房内二楼违规设置居住场所,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针对这些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当地消防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为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各大队消防监督员多次上门进行专业指导,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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