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市教育局发出“双十一”校外教育培训消费提示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3-10-31 08:00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韩冬 高洁凡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平台和商家纷纷通过促销活动、直播带货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物,各类培训机构也借势推出多种营销优惠。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生态,日前,市教育局发出《“双十一”校外教育培训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擦亮眼睛、理性参培。

《消费提示》明确,要提防虚假宣传。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部分培训机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作出提分承诺、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诱导消费的行为。同时,不要参与“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网络平台上的“线上机构”“名师课程”以及本地区无证培训工作室“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违法促销活动。谨慎参与培训机构的“多人团购”“转发领取”“团长组团”“低价引流”“转介有礼”等营销活动。

要选择可靠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里面包含的培训机构均是正规机构。通过该渠道缴纳的培训费将缴入校外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并自动生成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为预缴资金提供安全保障。

要选择正规机构。凡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寒暑假、节假日、周末等开展的学科培训,无论该机构有证无证,均为违规培训;凡是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无论非学科类还是学科类培训,均为不合格培训机构。请家长抵制“折扣”“赠课”“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等诱惑,不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要维护自身权益。家长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等凭据。与机构发生纠纷时,可先依据合同自行与机构理性协商。协商无果,可寻求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协调解决;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Scan me!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