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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牢民生底线 加热民生温度 推进民生幸福可感可及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参加我们常德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活动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宏栋,陪同嘉宾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陈本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何绍喜、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张燕、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李帛霖,欢迎各位的到来!

  • 侯宏栋:

    主持人好!各位市民朋友们好!非常高兴来到常德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各位市民朋友们沟通交流。由衷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作为民生兜底保障部门,常德民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通过新一轮机构改革,民政职能进一步向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化,民政职责更聚焦、主业更凸显。现主要承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康复、养老服务、残疾人“两补”、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老区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彩票发行等职责。

  • 主持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请问,民政部门作为负责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在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 侯宏栋:

    近年来,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困难程度分层、救助内容分类、动态监测预警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推动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具体有四个方面,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为市民朋友解答。

  • 李帛霖:

    感谢主持人和大家的关注。一是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救助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去年同期增长7.7%。全市累计支出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5.69亿元,牢牢兜住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与教育、医疗、住建、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三是健全综合救助帮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政策,不断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同时我们还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瞄准共同富裕目标下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理论研究,在服务类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低保、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出台政策制度,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主持人:

    2022年6月20日,常德市民政局出台并实施了《常德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办法》简化申请确认程序,适度拓展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环节、流程和时限。请您谈谈,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应当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 李帛霖:

    《常德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规定: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里我要重点解释一下,“抚养”的“抚”是抚育的抚,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扶养”的“扶”是扶持的扶,是指配偶或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这里所说的“无劳动能力”,是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年以上,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病患者。“无生活来源”,是指申请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这里所指特困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认定标准与当地低保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认定标准一致。“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是指特困人员;二是指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指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是指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截至目前,全市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出台的《办法》将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时限由省民政厅要求的25个工作日压缩到19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 主持人:

    社会团体的成立,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 陈本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的成立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主持人: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