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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门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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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0:35 来源:石门县教育局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0日—6月10日

二、报名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且符合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不含转学复学插班生)

三、就读学校

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县一完小、县二完小、县三完小、县四完小、县六完小、宝峰街道中心学校、县五完小、石门三中、石门四中、湘佳永兴学校、石门县澧斓学校。(非中心城区的其他学校不需在平台上报名,在8月30日至3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四、报名入口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石门县中心城区公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在“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

(1)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后,点击“智慧教育”进入“报名服务”进行报名;

(2)下载湘易办APP,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3)登录“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www.cdedu.cn),进入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4)登录(https://zwfw-new.hunan.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五、报名条件

凡属以下1-5种情形的,均需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录入报名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系石门县城区(楚江、永兴、宝峰、二都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石门县城区拥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3.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无房产,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房产证上房产土地用途性质必须注明为“住宅”,商业用途的房产不能作为“有房”依据。房产属共同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占份额必须达50%以上;

特别说明:有多套房产的,以“常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房产为准,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

4.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本人或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无房产,但父母在招生片区内经商或者进城务工,适龄儿童(少年)已随迁租住在招生片区内,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合同及工资流水)以及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形学生。

6.未尽事宜具体以《石门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六、几点说明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Ⅰ”、“有房无户”、“有户无房Ⅱ”四类对象学生在平台上对应区域报名并提交资料,直接在线通过省、市政务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大数据核验。

2.“无户无房”类别学生先在平台上对应区域报名并提交资料,学校将根据提交的资料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核查。

3.民办学校。具备石门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县外学生需满足我县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如在石门县经商、务工等)。

4. 县中心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均可接收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报名,但最终需根据学位情况按类别和年龄先后顺序招收招生范围内的不足龄学生,学位录满后不再接收,家长有就读诉求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移动端操作手册(家长).docx

附件2:常德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电脑pc端操作手册(家长).docx

石门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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