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须知

1、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

(1)线上线下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办结或受理不及时、办理超时问题;

(2)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未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导致办事群众“反复跑、多次跑”或者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次以上,非个人原因未能办成的问题;

(3)办事过程中不同部门或同一部门工作人员之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导致事项无法办成等问题;

(4)行业主管部门收取办事指南之外的申请材料或者未落实办事指南办理时限要求的问题。

2、特别提示:反映问题请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恶意投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