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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有关安置房房产证
来信人 袁** 来信日期 2015-01-08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106120
信件内容
您好!我母亲是德山开发区株木山村二组组员,三年多前应城市建设要求,同意政府征收土地及房屋,三年过去了,房子一直没着落,2015年1月终于可以买房了,拆迁办的人说500元一平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以后都不能办理房产证),700元一平的房子是一交钱就能发房产证的,并且有官员还劝我母亲买700元一平的房,现在我母亲买了700元一平的房子,本以为房子的事总算可以放下心中的石头了。没想到的是昨天接到消息说700元的房子也没有房产证,如果想要就得个人花钱去办理,这种说法难道不是欺骗吗?希望政府给以明确的答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1-13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有关安置房房产证 ”相关问题,已责成常德经开区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常德经开区调查核实,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您母亲所得到的安置房,系常德经开区回购开发商的房屋,用于对被征拆户的安置。开发商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无需住房人考虑,请您不要听信谣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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