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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2家小额贷款公司下达停业整改通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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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09:19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18〕11号)、《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19年度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湘金监发〔2020〕39号)、《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停业整改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4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办对我市2家分类监管评级为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2个月。对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取消其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附停业整改公司名单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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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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