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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复工复产 法院提前“解冻”欠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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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08:17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通讯员 魏楚瑜 曾润瑶

2月21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汉寿县某机械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前解除冻结,帮助其顺利复工复产,支援疫情防控一线。

据了解,某机械公司是汉寿县机械制造重点企业,是当地某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上游”配件生产商。2018年,该机械公司卷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败诉。2019年,胜诉的债权人向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某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响应国家号召,派出大量人员操作重型机械设备前往武汉支援医院建设。机械设备在高强度建设过程中损耗很快,急需上游配件生产商支持,该机械公司便是其中之一。然而,受疫情影响,该机械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并且,公司账户又被冻结,无法及时向供应商支付材料款,开工因此受阻。无奈,该机械公司在2月20日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其承诺,疫情过后一定及时履行执行款。

汉寿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当即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研究。合议庭认为,在当前交通运输不便的情况下,和某大型装备企业近在咫尺的某机械公司成为间接支援疫情重灾区医院建设的重要力量。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应当依法给予支持。据此,承办法官立即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将相关情况及该机械公司的承诺告知债权人。债权人得知后,当即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意该机械公司提出分期偿还欠款的请求,帮助其及时恢复生产,支援疫情防控一线。

2月21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并立即通过网络执行平台在线解除了对该机械公司账户的冻结,翌日,该公司正常复工。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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