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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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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07:4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王浪 张道玲

“我在企业上班,2022年2月份起购买了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现在怀孕3个月流产了,可以休产假吗?能领取生育津贴吗?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近日,王女士发帖咨询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对此,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在职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缴费的次月起,连续缴足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及生育补助金待遇;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发帖人王女士连续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已经满10个月,现怀孕3个月终止妊娠,依政策可以享受30天产假,休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办理时间为女职工休完产假的3个月之内,可由单位经办人在线上医保网厅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要资料如下:1.《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2.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主要为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病历资料需能证明以下事项之一:①平产、难产和本次生育胎儿数;②终止妊娠时的已怀孕月份数。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4.流产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

终审:陈立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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