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明确倡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我市安乡县因地制宜探索的节地生态安葬模式成效显著,被省民政厅列为全省生态墓地建设标准模式,为以制度形式巩固推广成功经验,倡树文明、生态、绿色殡葬新风尚,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七部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26年起每年各县市区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2处以上,2030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二是加快设施建设,推广生态改造型、口袋公园型等四种模式,每个乡镇建设1处设施;三是推进散坟生态化综合治理,建立动态台账分类施治;四是深化移风易俗,将文明治丧、生态安葬纳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五是健全奖补机制,对选择节地生态葬式的群众给予一次性奖补;六是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
三、重要意义
《通知》是我市贯彻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文件系统固化安乡改革经验,为全市提供统一政策遵循,通过构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将有力推动殡葬事业绿色转型,实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减轻群众负担的多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