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创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5-08 16:55 来源:常德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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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早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重点内容

《办法》共28条,分为六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基金定位、规模及投资方向;第二章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第三章直接投资运作模式:规范项目筛选、投资流程及投后管理;第四章参股基金运作模式:规定参股比例、返投要求及收益分配;第五章风险防控和监督评价:设置容亏率、免责条款及审计监督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三、特色亮点

一是聚焦早期科技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科创企业项目及大学生创业项目。二是长期稳定支持。基金存续期15年(投资期8年,退出期7年),为科技企业提供耐心资本。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政府部门及管理人均不得干预子基金的市场化投资决策,确保基金按市场规律运作。四是科学风险防控。按照基金规模的70%设置整体容亏率,允许合理风险容忍,鼓励长期投资。五是设置免责条款。对符合履职尽责、程序合规等条件的管理人及工作人员,依规免于责任追究,激发创新积极性。六是监督与考核并重。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基金全生命周期进行整体考核;市审计局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确保资金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