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

2022-10-12 11:47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王浪 通讯员 康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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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对公立医疗机构359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结构调整,对4069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具体来说,CT(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MRI(核磁共振成像)等大型设备检查降价了,门诊诊查、护理等项目价格小幅调高。

本次价格调整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设备治疗、检验和中医项目等价格。其中,一类收费医院磁共振平扫等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2.14%;X线刀治疗等大型设备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2.89%;肾功能常规检查等检验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15.25%;穴位贴敷治疗等中医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3.28%。以脑功能成像为例,调价前一类、二类价格分别为436元、370元,调价后分别降至405元、344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同时,我市适度提高了部分诊疗、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如,一类、二类静脉注射收费价格分别从5元、4元提高至6元、5元。

价格调整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了同城同病同价;药占比、检查占比、化验占比和医疗收入耗材占比分别下降了0.03%、0.47%、0.59%和0.02元;医疗技术服务劳务占比上升1.11%。

根据省医保局精神,我市此次还对汉寿县人民医院、石门县人民医院和石门县中医医院3家医院的价格类别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这3家医院的收费将参照市级一类价格的90%标准执行,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在保障广大参保人切身利益的同时,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了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结构,有利于规范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