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迁入农村吗?这些情况可办理

2022-11-01 15:13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字号: 打印

“妻子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入本地,办起事儿来特别麻烦。”近日,网民钟先生在常德论坛上发帖咨询困扰自己多时的问题。

钟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桃源县漆河镇,他和孩子都是农业户口,妻子则是益阳市沅江县非农业户口。2011年两人结婚后,钟先生就尝试着想把妻子的户口迁入漆河镇,但一直未果。“特别想弄清楚妻子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迁入,如果可以,又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呢?”随后,钟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常德论坛上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针对钟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桃源县县长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文件规定,符合迁入农村地区的情形如下: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大学生毕业回原籍;4.退伍、复员军人回原籍;5.原投靠配偶落户公民离婚回原迁出地或原籍;6.军人配偶投靠军人父母;7.2016年2月3日后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迁回原迁出地的;8.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人员迁入农村宅基地所在地。

根据钟先生的叙述,配偶是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迁户原因,迁入其户上。申请迁户本人需带上迁户申请、身份证、本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迁户业务。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回复,回复得也特别清楚,真是太感谢了。”钟先生说,目前自己已开始着手准备资料,困扰他和家人多年的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