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字号:【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家政服务“三个培育”的工作要求,推动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转型,根据常德实际,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常德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操作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二、制定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二)《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

(三)《湖南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方案》(湘人社发〔2021〕33号)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业务范围包含婴幼儿看护、老人和病(残)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和家庭烹饪,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其派遣到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

(二)补贴条件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企业营业执照,且相关信息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2、在岗家政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

3、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在岗人数)。

4、直接支付或代发家政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5、有完整的家政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流程等工作标准,家政服务人员个人档案信息真实有效,能够实现家政服务的责任追究。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经营,近三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三)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按“先缴后补”方式,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1年。

3、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中的补贴政策。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