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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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18-01003


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市场竞争力强的“德”字号农产品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品牌规划引领。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品种,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定位和目标市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重点围绕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到2020年,力争常德农产品整体品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二、明确品牌创建目标。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生产加工水平。遴选各地产业基础良好、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到2020年,打造国家级农产品知名品牌20个以上,其中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企业品牌15个以上。培育年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区域品牌2个,50亿元以上的3个;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5个,20亿元以上的10个。实现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培育品牌创建主体。立足农业生产资源优势,鼓励、支持拥有品牌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依法有序流转土地,通过入股、联合等方式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种养。深入实施省“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市“百名农口领导干部服务百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动,扶持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注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重点扶持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备较强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品牌进行深度开发。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开展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形成推动产业拓展和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

  四、支持品牌认证注册。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促进注册认证,依靠品质打造品牌。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认定奖补资金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奖补资金,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省、市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单位或组织,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增强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其申请国内商标注册和马德里等国际商标注册。大力支持开展名牌农产品申报认证,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品牌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16号)兑现奖励。

  五、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坚持“同一产业、同一品牌、特色商标”的导向,鼓励、支持以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为依托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本级重点抓好常德香米、茶叶、油茶、果蔬、肉禽和水产等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宣传、推介工作,力争3年内新创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主导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区县市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相关配套服务,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济链。

     六、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全市优质品牌农产品参加各类博览会、农交会、农博会等农产品展会活动。认真组织“常德品牌、中国品质”常德品牌农业推介活动,积极对接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农产品交易平台,适时组织常德农产品专场交易展会。以肉类、柑橘、茶叶等为重点,加强国际展示交流,加大东南亚、俄罗斯等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力争每年有3家以上龙头企业品牌走出国门,逐步建立对外贸易关系,提升出口创汇水平。对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活动的展位费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市本级每年举办一次农博会,区县市持续办好区域特色产品展销节会活动,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提升节会活动影响。组织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专栏推介全市优质品牌农产品,市级媒体加大公益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七、构筑市场销售平台。加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度,促进本地农产品交易。引导、支持本地门店和市场宣传、销售常德品牌农产品,鼓励、引导本地群众消费常德品牌农产品。大力推进“德品出湘”工程,鼓励品牌企业以主要大中城市为支点,以车站、港口、机场为节点,建设连锁店、专卖店等品牌营销宣传窗口。实施“互联网+品牌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农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门户网站免费发布品牌农产品广告或宣传片。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组织跨区域品牌交流推广活动,对常德知名农产品品牌进行免费推广。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常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对实施相关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单位企业及个人按规定及时奖励到位。积极向中央、省级相关部门争取品牌建设项目资金。在财政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择优支持农产品品牌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鼓励选购本地品牌农产品,鼓励单位公务用茶、公共食堂原料采购以及校园“学生奶”行动等择优选购使用本地品牌农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企业提供以农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

  九、加强品牌监督管理。制定市级区域公用品牌规范管理机制,开展常德知名农产品品牌评选,探索设立常德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加快建立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制度,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思路,设立农产品品牌运营平台。开展品牌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品牌生产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专业化农产品品牌服务体系,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市域农产品品牌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农产品品牌保护制度,实时监控、评估品牌资产保护状态,运用多种手段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从企业自律、行业监管和打假维权等方面维护品牌资产权益。

  十、做好考核激励工作。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统计调查和监测调度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综合测评,并发布农产品品牌建设测评通报。将区县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督导。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常德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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