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1—01015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支持常德米粉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常德市支持常德米粉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进常德米粉产业发展,实现“打造百亿产业、布局千城万店”的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打造常德米粉产业园。按照打造集产品生产、研发、检验、展示、电商、物流和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示范性食品产业园和总部经济区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引导米粉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进入常德米粉产业园,对入驻企业,除享受现有优惠政策外,按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
二、支持破解常德米粉技术瓶颈。开展常德米粉关键技术研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组建常德米粉研究院。按照常德米粉产业升级发展的需要,从工业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常德米粉品牌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制定常德米粉餐饮店建设与服务规范、常德米粉餐饮店等级评定规范、常德米粉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和常德米粉产品系列标准等,形成常德米粉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由市财政一次性安排标准化体系建设经费50万元。支持常德米粉企业进行国家绿色食品、出口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后每项补助5万元。支持抓好“常德米粉”商标的管理和使用,积极争取常德米粉公共品牌建设项目资金及国家、省有关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四、支持常德米粉原辅材料基地建设。建立常德米粉专用稻种植基地,并纳入储备粮收储计划。建立辣椒、豇豆等配菜种植基地,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绿色防控。建立滨湖水牛养殖基地,满足牛肉米粉汤料熬制需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支持常德米粉产业向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常德米粉产业数字化经济,开展常德米粉产业链信息化平台、智慧监管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建设,按照投资额的20%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打造常德米粉电商平台,支持申报平台建设及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六、支持常德米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冷链物流支持政策申报上级补助资金。优化全市鲜湿米粉冷链配送专用车辆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支持开展常德米粉品牌宣传。支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开展常德米粉品牌宣传,重点支持利用国家级媒体宣传常德米粉。支持米粉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宣传推介常德米粉;在国内参展的,按照实际展位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5万元;在国外参展的,按照实际投入的70%给予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15万元。支持米粉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户外广告位进行企业宣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贸促会、市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
八、支持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培训。将常德米粉产业人才纳入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常德米粉技能大赛。每年联合开展常德米粉“名品、名店、名师”评选活动,组织申报“常德米粉制作工”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按程序开展“常德米粉制作工”技能人才评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支持常德米粉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采取连锁加盟、电商销售和建设中央厨房等措施拓展外地市场。发挥异地常德商会在常德米粉品牌宣传和市场拓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支持设立常德米粉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常德米粉产业发展基金,为龙头企业以及米粉产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融资和增信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财鑫金控集团、市市场监管局)
本政策措施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常德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