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环保整改决定 行政拘留7日
常德日报讯(记者 焦阳 通讯员 涂定平 杨婧)4月19日,因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排决定,在桃源县从事塑料粒子加工的谢某被桃源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今年44岁的谢某是浙江省人,年初在桃源县漳江镇开办了一家塑料粒子加工厂,在未办理环保评审和环保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排污。4月15日,桃源县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谢某并未履行县环保局的行政决定,继续非法生产、排污。
环保工作人员发现后,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桃源县公安局漳江派出所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在事实面前,谢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违反环保行政停排决定书再次非法生产、排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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