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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出炉”

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总数新增4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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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07:2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通讯员 罗玲

3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常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从今年更新情况来看,2021年我市新增重点排污单位64家;删除17家,其中12家变更为简化管理单位,1家变更为登记管理单位,4家因关闭或停产等原因退出名录;当前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总数为153家,与去年相比总数新增47家。

据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其他等五类。目前,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仅有水、大气、土、其他四大类。值得说明的是,同一家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据统计,今年我市共有涉水重点排污单位91家,增加38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35家,增加10家;涉土重点排污单位36家,增加3家;其中有18家重点排污单位受到水、大气、土两类或三类交叉监管。从数据来看,无论是今年增长情况,还是现重点排污单位数量,我市当前重点排污单位仍以水监管为主。从分布情况来看,重点排污单位分布在澧县19家、桃源县18家、临澧县17家、常德经开区16家、石门县15家、汉寿县15家、津市15家、鼎城区12家、武陵区9家、西洞庭管理区8家、安乡县5家、柳叶湖旅游度假区4家。

今年,我市还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和湘雅常德医院、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鼎城区第四人民医院(南区)等11个区县(市)14家医院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监管。

2021年3月1日,国家正式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提醒,《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明确的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在确定原则和筛选条件上不完全相同,在管理上二者互为补充。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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