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已有 21748 人次关注该问题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转业士官异地安置
来信人 龙** 来信日期 2019-12-01
信件索引号 LM2019126484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我在临澧县购买住房,结婚满两年,家属婚前石门人,现在家属取得临澧县常住户口,但不满两年,转业可以安置在临澧县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12-18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的军人高度重视,国家、省、市每年都下发了专门的安置文件通知。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是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是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是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据此,该名现役军人要求在临澧县安置工作,不符合国家安置现行政策。经过我们向他宣传国家安置相关政策后,该名现役军人表示非常理解国家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临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