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男,生于1964年8月,汉族,湖南省祁东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1981年9月-1985年7月湖南大学电气工程系学生,1985年7月-1988年6月湖南大学电气工程系研究生,1988年6月-1992年4月任湖南省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1992年4月-1995年5月任湖南省科委开发处干部,(1992年12月定为副科级;1993年9月定为正科级),1995年5月-1996年12月任省科委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2月-2000年8月任省科委农村科技处副处长,2000年8月-2001年3月任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民营科技处)副处长,2001年3月-2005年1月任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民营科技处)处长,2005年1月-2009年7月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7月任常德市委委员、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党组副书记,2009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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