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7月6日上午10:00左右,我局接桃源县环保局报告,反映沅水凌津滩水电站库区上游一条运送柴油的机动船翻船,当即派出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应急调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实施应急调查处理。经过紧张有序的处置和监控,将污染影响减少到了最低程度,下游桃源、常德城区自来水水源水质没有受到影响。我局已于事发当日向市长值班室简要报告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 事故基本情况 7月6日凌晨3:00左右,桃源县凌津滩水电站放水,库区水位下降1米以上,兴隆街乡渡口停靠的一艘运送柴油的小机动船因库区水位快速下降引起船体侧翻,船舱内约1吨柴油泄漏,造成库区右侧水体污染,自事发地至凌津滩大坝形成了一条长约13Km,宽5-200m的油污染带。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污染带内石油类含量高达0.87-4.30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0.7-85倍。由于库区水流速度缓慢,泄漏的柴油大部分滞留在库区,缓慢下流。据现场调查,泄漏的柴油没有造成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死亡,同时,由于库区及兴隆街居民饮用水源自兴隆街龙潭溪水库,因此,没有对库区居民饮水形成威胁。 二、 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桃源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相关技术骨干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市环保局接报后,随即赶赴出事地点,组织应急处理。一是控制污染源。对事故船当即设置围栏,清舀溢出浮油,同时通过兴隆街乡政府组织力量于7月7日上午8:00起吊事故油船,10:00运离肇事水域。二是对库区污染水域实地调查并组织水质监测。三是科学制定水质监控方案。通过与市县水文部门联系,根据水文情势,准确地估算了受污水体到达桃源、常德的时间,科学调度,及时组织市、县环境监测站对沅水桃源尧河断面、桃源自来水公司取水泵房、水文站,常德陈家河断面、常德三水厂、四水厂进水水质定时监测。自7月6日至7月10日,共提供了63个石油类监测数据,监测表明,桃源、常德断面水质及自来水厂取水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要求,两地水厂可以保证正常供水。四是有效地组织了自来水公司应急监控。事故发生后,常德市和桃源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了相关部门,两级环保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密切配合,严密监视,从河道断面到取水泵房到净水厂,实行24小时监控,全程水质监控于7月10日下午5:00解除。 三、 事故分析 “7•6”油船侧翻泄油事故,由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环保部门的及时有效地处置,幸未酿成重特大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没有造成桃源县与市城区自来水厂停水。此次事故发生,既有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其一,水库控水调度没有事先公告,库区及下游居民不知开闸放水的具体时间,曾有多次水库放水酿成事端的反映。其二,库区运营船只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船只没有合法证照,船舶停靠拥挤无序。四、建议 (一) 市政府责成桃源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对肇事船只船主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 建议港航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的各类船只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和污染隐患的船只依法予以取缔。 (三) 汛期在即,建议市政府将此事件通报全市,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对所辖区域的污染隐患进行一次重点排查,切实防止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