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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处:提高服务水平 构建和谐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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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嘉宾访谈室。我是本期的主持人朱芳。
大家都知道,平安是金,健康是福。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医疗保险的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服务都与广大参保人员息息相关,尤其是一些参保患者对医保的管理和运行更加关切。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来了市医保处主任谭广军和市医保处书记夏建国,就我市医疗保险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同时来到我们嘉宾访谈现场的还有市医保处纪检员高敏圣,市医保处副主任许国强、市医保处副主任刘祖华,市医保处工会主席熊曼丽,以及市医保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欢迎你们的到来。
【主持人】:谭主任、夏书记,你们好!先和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谭主任、夏书记】: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的方式,向大家介绍医疗保险工作,共同探讨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一场突如其来的8级地震夺去了上万同胞的生命,也震撼了所有中国人的心灵,今天,我们的节目开始之前,请我们的嘉宾和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全体肃立,向大地震中的遇难者默哀。
【主持人】:谭主任,目前,有很多网民对医保处的工作职责不是很了解,是不是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常德市医保处的一些基本情况。
【谭主任】:好的。我们市医保处受市政府委托,主要负责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城镇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二是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与支付;三是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其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结算;五是指导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
【主持人】:谭主任,从您的介绍中,我注意到市医保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和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具体的经办管理,是这样吗?
【谭主任】:是的,我们市医保处是以服务为主的业务经办机构,本身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执行各项医保政策,为广大参保人员搞好服务,确保党和政府制定的医保政策在落实中不走样,确保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主持人】:那么,我们对医保基金是怎样管理的呢? 
【夏书记】:我们的各项医保基金都由同级财政进行专户管理,每一项收入和支出都在财政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之下,事后还要接受审计部门以及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的审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也会组织专门的基金管理检查。总之,医疗保险的基金管理是非常严谨、规范、清晰的,容不得半点差错。
    【主持人】:另外,网民还想了解,市医保处和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是什么关系?市医保处对区县医保工作有管理权限吗?
【谭主任】:我们常德市的医疗保险是市县分级统筹,比如市城区,除市本级外,武陵、鼎城两区都是单独统筹。各统筹区在政策框架内,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己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各统筹区自己负责征缴医疗保险基金,落实医疗保险待遇。由于参保缴费基数有差异,参保人数也不同,各统筹区就形成了有些待遇上的差异。比方说一个家庭,如果家庭成员在不同统筹区参保,医疗待遇可能就会不一样。
由于不同的统筹区是独立运行的,市医保处对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主要是进行政策和业务上的督促、指导,不是行政隶属关系,更不能介入具体的管理。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主持人】:您这样一说,我们就明白了。以前不少的参保人员因为对市县两级的医保工作关系不太清楚,容易将区县的工作误解为市本级的工作。
我们都知道,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市医保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能不能向大家介绍一下目前的发展状况?  
【夏书记】:好的。自2000年常德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从单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全民医疗保险的转变,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目前,我市己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多项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面、层次丰富的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截止今年3月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自付比例由当初的35.6%下降到了目前的 28%左右;市本级的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支付额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区县也达到了10万元以上。应该说,我市医疗保险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主持人】:从2007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可以说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这个目标迈进了一大步。现在,有许多网民十分关注居民医保,可以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谭主任】:经过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不懈努力,去年,常德市被纳入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通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于去年10月1日成功启动。到目前为止,推进较为顺利,运行较为平稳。但是,推行一项新的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它,肯定有一个艰难的过程。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尽可能把应参保对象纳入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中来。大家知道,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参保给了一定的补助,老百姓自己缴的钱不是很多,一定要早参保,才能早受益。例如今年的冰灾期间,市城区居民中至少有两、三百人次意外摔伤,其中参加了居民医保的70多人报销了医疗费,而其他没有参保的人,只能自己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主持人】:我们的城镇居民只有早参保,才能早受益。大家对参加医保的好处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了,的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我市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了每一位社会成员。现在问题是,城镇居民到底怎么参保,怎么享受医疗待遇呢?
【谭主任】:城镇居民参保时,以家庭为单位,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手续。家庭成员中,如果有参加了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只要提供参加了医保的相关证件就行了,不需要重复参保。
在社区办理参保时,每个家庭要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自己的首诊医院。如果家庭成员发生住院费用,直接到首诊医院保销。这里要提醒各位参保居民的是,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到首诊医院就诊和住院,如果首诊医院治疗不了,再转诊到上级医院,按照这个程序,才能享受待遇。
有的网友很关心,如果发生急诊,到首诊医院诊疗又不方便,该怎么办?对这种情况,居民医保政策有人性化的安排。急诊和抢救病人,可以就近到任一家医院诊治,只要在三天内报告首诊医院就可以了。
【主持人】:刚才提到了首诊医院,我想知道,居民参保为什么要先确定首诊医院?
【夏书记】:首诊制度是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能充分利用卫生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有效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由于居民参保筹资水平不高,为了更好的保障居民医疗待遇,我们在试点中实施了这一制度。
【主持人】:首诊医院具体为参保人员提供哪些服务?
【夏书记】:首诊医院主要提供这么五项服务:一是提供免费健康咨询,进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不定期组织义诊活动;二是进行住院医疗管理,帮助患者解决就诊问题,同时负责转诊登记,结算参保人员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三是报销居民子女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四是给予参保人员一些诊疗优惠,比如门诊减收费用总额的6%,住院减收费用总额的4%;五是对住院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为参保人员解答疑问、指导就诊,等等。
【主持人】:哦,首诊制度确实是比较先进的管理制度,有很多的优越性。
下面,我们看看网民朋友提出的一些问题。有一位网友问,基本医疗保险为什么要设起付线?目前,各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谭主任】:设置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体现医保制度中的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原则;第二,是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主要用于大病、重病的支付;第三,是为了规范住院管理,减少不合理住院行为。除职工医保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等制度基于同一目的,都设置了起付线。目前,我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500元。
【主持人】:有一网友对缴费问题比较关心,他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是怎么缴纳的?
【夏书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双方共同负担”的缴费原则,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纳。我们通常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6十2”,就是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职工个人实发工资低于其档案工资的,缴费工资基数按档案工资计算;参保职工无法确定本人工资的,以其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主持人】:我们每位参保职工都有一张个人帐户IC卡,可以购买日常所需的药品,或者支付门诊费用。那么,有一位网友问,IC卡上的钱,也就是个人帐户资金,是怎样划入的?
【谭主任】:个人帐户资金,也就是IC卡上的钱,来源于三个部分:第一是参保人员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是从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第三是个人帐户结余额在银行的利息。利息产生多少,就划入多少。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标准又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有所区别。具体来讲,45岁以下,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划入,加上个人缴纳的2%,一共是2.7%;46岁至退休前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划入,加上个人缴纳的2%,一共是3.2%;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4%划入,如果退休人员工资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的3.4%划入。
【主持人】:个人帐户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一位网民继续提问,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又是怎样划入的?
【谭主任】:目前,我市市属以上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有26876人进入了医疗保险。为了方便这部分人员的日常购药或门诊,我们同样为他们设立了个人帐户,并根据他们的养老金增长情况,不断提高个人帐户资金划入额。比如,从2006年4月1日起,我们以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本人实发养老金为基数,按3.4%的比例调增了个人帐户标准,在原有标准每人每月15.77元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平每月20.3元。仅隔一年多的时间,也就是2007年,我们又根据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增养老金待遇的情况,将他们的个人帐户划入额人平每月增加到25.6元。目前,我们又正在摸底,在掌握这部分人员最新的养老金情况后,会及时地为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调增个人帐户资金,尽量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
【主持人】:现有一网民替他爷爷问,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能不能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
【夏书记】:按照政策,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不能享受离休人员医疗待遇。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政治待遇及住院、福利与一般退休工人相同”;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1983]21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除发给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外,其他待遇按一般退休工人的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不享受离休干部的其他待遇”。我市的相关文件,也作出了相同规定。
【主持人】:现在有一位网友问,怎样才能尽量减少个人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
【夏书记】:这也是我们平时工作碰到较多的问题,很多参保患者都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途径咨询。在这里,我们要注意这么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原则治病就医。第二,不是疑难重症病人住院,最好是先选择等级较低的医院,因为等级低的医院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相对较低,起付标准以上分段计算的各段医疗费用自负比例也较少,总的自负费用会低一些。第三,如果不是病情需要,尽量不到本市范围以外的医院住院,以免多自负8%的住院医疗费。第四,住院的时候,要和经治医师交流,告诉医生,尽量不使用药品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之外的自费检查治疗项目,尽量不住超过报销标准的病床,尽量不使用费用昂贵的进口乙类药品和进口的特殊医疗材料。第五,对每天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要通过“逐日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核实,出院结算时更要认真核对费用明细,如果医院登录的费用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医院据实更正。
【主持人】:我市生育保险己启动几年了,从一般情况下来理解,生育保险好像只针对生育女性。现在有一位网民,他是一位男性职工,他想了解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具体有哪些?
【谭主任】:主要有这么两个方面:第一,男职工本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第二,男职工的配偶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符合生育第一胎条件,而且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主持人】:男性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是可以享受医疗待遇的。继续来关注网友的提问,有一位妊娠期的网友,她问,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
【谭主任】: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计划内生育妊娠期的门诊检查和施行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必须选择到市本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费用的报销,分两种情况:一是参保职工计划内生育妊娠期的门诊检查检验费先由职工本人垫付,在产假结束后,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在申领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时,持本人签字的有效发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超过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二是参保职工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像流产、上环、取环、皮下埋植等等,所发生的第一次门诊手术费先由参保职工本人垫付,术后由职工本人持相关证件、定点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有效发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超过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问,他的医保IC卡丢失了,该怎样补办,怎样收费?
【夏书记】:挂失、补办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手续,并设定好密码。补办一张IC卡,市医保处收取10元工本费。有的市民问,为什么银行IC卡只要5元,而医保IC卡收得要多一些?因为银行卡是磁卡,医保IC卡是芯片卡,芯片分4个区,容量达到16K,比磁卡的储藏量要大得多,能够读写数据、程序,制作成本比磁卡高。我们市医保处一直都是按照IC卡的进价收取补卡费。
【主持人】:一位市民问,单位只给他参加了社保,其余的保险都没有参加,请问这合法吗?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强制单位给员工购买?
【谭主任】:这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要为劳动者办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参保手续,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在异地就医,她问,在常德地区,医保可以联网结算吗?另一位网友问,单位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断缴费,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谁承担?
【夏书记】:目前的情况下,异地就医患者还不能在全市范围内联网结算。原因是目前的网络建设相对滞后,达不到异地联网结算要求;同时,受属地管理原则的限制,各地政策不完全统一,异地结算难以操作。
单位中断缴费的问题,湘政发[1999]15号和常劳社[2003]42号文件规定,未按时缴费的单位,从停止缴费的下月起停止支付医疗费用,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责任只能由参保单位承担。
【主持人】:医保问题大家都很关注,提问的网民很多。有一名在线的网友问,为什么有时候在不同的药店买药时,发现个人帐户余额不相同?
【谭主任】:医保给给参保职工划入个人帐户后,各定点医院、药店要及时通讯,接收新帐户数据,才能准确反映参保职工的帐户余额。由于各定点医院、药店接收数据的通讯时间问题,有的时候就不能及时反映最新的帐户信息,但一般1至2天后基本上所有的医院药店数据都会同步。
目前,我们正在开发新的实时联网系统,新的系统上线后就可以解决这一缺陷,做到新卡即发即用,挂失后当时就可补办,数据在各定点医院、药店实时更新,参保群众使用和查询就很方便了。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说,自己的年龄超过50岁了,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没有工作,如何才能参加医保?
【夏书记】:这位网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到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二是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今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年初发生雪灾,前段又发生地震,现有一网民就非常关心,这种因天灾给参保人员带来的医疗费,医保怎么样处理?
【谭主任】:重大的自然灾害,各级政府一般有相应的处理和安排,必要的时候,会打破政策、地域、费用限制,将救人为第一位。像这次汶川大地震,就是这样处理的。从医疗保险政策来说,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已经将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纳入了报销范围。年初发生雪灾后,市本级的参保职工因雪灾导致的意外伤害,我们全部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兑现了医疗待遇。但是,由于区县目前还没有将意外伤害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雪灾期间,区县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可能没有报销。这也是我们开始说的不同的统筹区存在的一些待遇差异。
【主持人】:感谢谭主任、夏书记给我们做了很多的政策解释和话题互动。最后,请谭主任、夏书记谈谈在我们嘉宾访谈室做客的感受好吗?
【谭主任】:今天做客《嘉宾访谈》回答网友门提出的问题,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沟通机会。我们将以此次访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保。最后,向一直关心、重视、支持医保工作、医保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全市参保群众,向媒体朋友,向政府门户网站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夏书记】:市医保处是一个经办服务机构,服务工作线长面广,医保工作需要广大市民尤其是这些始终关心医保事业的网民的热情参与。我们也相信,有大家的参与,我市的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会越来越高。
【主持人】:感谢谭主任、夏书记做客嘉宾访谈室,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栏目的关注,没有现场解答的问题,我们会请市医保处书面回答后上传,请网友继续关注。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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