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公开办发〔2008〕1号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О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常德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以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一部重要法规。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宣传贯彻《条例》的主要形式
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4月24至30日定为《条例》宣传周,4月29日定为《条例》宣传日。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掀起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
(一)报纸宣传。在《常德日报》设立宣传专栏,发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宣传贯彻《条例》署名文章和报社评论员文章;刊登《条例》全文;刊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常德电业局等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文章。
(二)电视宣传。在常德电视台发表领导讲话;组织一次专访节目;飘字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一个月。
(三)网站宣传。在“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宣传《条例》专栏,刊载《条例》全文和报纸、电视、资料宣传的有关内容,及时报道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情况;进行固定(飘移或闪动)字幕宣传,播出宣传标语。
(四)短信宣传。在5月1日《条例》施行日,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其用户发送《条例》宣传短信。
(五)学习宣传。结合市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条例》培训。各单位要在4月份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
(六)展板、条幅宣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作《条例》和政务公开宣传展板,在合适位置集中展示宣传。各单位要悬挂宣传《条例》和政务公开条(横)幅标语。
(七)新闻发布会宣传。4月底,市新闻办组织一次宣传《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
三、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条例》的宣传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责任分工,带头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要结合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各区县(市)、管理区参照本方案,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在全市形成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表
2、宣传标语(供参考)
附件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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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式 |
具体事项 |
时 间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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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纸宣传 |
1、设立宣传《条例》专栏 |
4.29 |
市委宣传部、常德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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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宣传贯彻《条例》署名文章 |
4.29 |
市委宣传部、常德日报社 |
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撰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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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刊发报社评论员文章 |
4.29 |
市委宣传部、常德日报社 |
常德日报撰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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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刊登《条例》全文 |
4.29 |
市委宣传部、常德日报社 |
市政务公开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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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刊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常德电业局等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文章 |
4.30 |
市委宣传部、常德日报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常德电业局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常德电业局撰稿送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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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报道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情况 |
4.1-30 |
常德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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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视宣传 |
7、发表市级领导讲话 |
4.24 |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常德电视台) |
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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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一次专访节目 |
4.25 |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常德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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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飘字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一个月 |
4.1-30 |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常德电视台) |
市政务公开办提供宣传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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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站宣传 |
10、设立宣传《条例》专栏 |
4.1-30 |
市信息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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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进行固定(飘移或闪动)字幕宣传,播出宣传标语 |
4.1-30 |
市信息化办 |
市政务公开办提供字幕内容和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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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刊载《条例》全文和报纸、电视、资料宣传的有关内容 |
4.1-30 |
市信息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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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及时报道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情况 |
4.1-30 |
市信息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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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短信宣传 |
14、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其用户发送《条例》宣传短信 |
5月1日 |
市委宣传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
市政务公开办提供短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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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宣传 |
15、结合市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条例》培训 |
4月份 |
市委宣传部、市政务公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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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单位集中学习《条例》 |
4月份 |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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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展板、条幅宣传 |
17、制作陈列《条例》宣传展板 |
4.29 |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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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悬挂条(横)幅标语宣传《条例》 |
4.29 |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
市政务公开办提供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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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举行新闻发布会 |
19、举行宣传《条例》新闻发布会 |
4.28 |
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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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宣传标语
(供参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3、公开政府信息,构建和谐社会
4、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5、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6、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7、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
8、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
9、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促进政府管理创新
10、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11、公开政府信息必须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