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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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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内容
乡镇政府: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8类信息须重点公开 (2008-04-30)
4类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2008-04-30)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2008-04-30)
公开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进行 (2008-04-30)
公民可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008-04-3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定期考核评议 (2008-04-30)
知情权被侵犯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08-04-30)
国务院立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三类主体 (2008-04-30)
公民有权要求对关涉自身不准确政府信息记录予以改正 (2008-04-30)
行政机关不得通过中介有偿提供政府信息 (2008-04-30)
公开政府信息须遵循三原则:公正、公平、便民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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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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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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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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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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