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发布的野生华南虎照片。

10月29日展示的最新照片拍摄时间:2007年10月3日16时56分10秒焦距:41mm光圈:F5.0速度:1/25秒这是周正龙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第24张野生华南虎照片,也是整组照片中成像最好的一张(局部裁剪图)(图片来自:新闻晨报)
华商网讯(记者 乔静)“如果能够立案,这将成为陕西省信息公开条例案件中第一案!”今天,郝劲松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后向记者如是说。
在这次递交的行政诉状中,郝劲松请求法院判决撤销陕西省林业厅针对原告作出的陕林字[2008]286号具体行政行为,他认为这种行为依然被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我对这个行政行为不服”,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申请信息公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开相关信息,他还表示,由于被告故意拖延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使作为纳税人的原告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
郝劲松说,国家林业局原则上将于6月23日将华南虎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然而早在6月16日晚上,他就已经在国家林业局的网站上看到了对他的答复。“6月17日,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国家林业局政务公开小组一位姓邹的女处长打给我的,她告诉我,国家林业局提前将华南虎调查结果给予我一份书面答复,让我或者亲自去拿,或者是邮寄”,当时郝劲松人在北京
,他就亲自去了国家林业局,拿到那份书面答复时,“我没有看,因为在前一天晚上(6月16日)我就已经在他们(国家林业局)的网站上看到这个结果了”。
在看到国家林业局的这份调查结果时,郝劲松表示:“虽然没有达到我想要的目的,但是最起码来说,国家林业局的态度比陕西省林业厅的态度要好,国家林业局答复我了两个内容,而陕西林业厅却做的不尽人意”。
谈及今日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递交行政诉状的经历,郝劲松义愤填膺:“法院是什么地方?是很严肃的地方!而我去递交诉状的时候却看到这样的情景:他们有的人穿着便服,连制服都没有穿,还有的在聊天,没有一丝法院该有的严肃和敬畏。我交给他们的时候,他们只用了15分钟看完了我的诉状,然后就告诉我让我等候结果,7天之内会给我一个答复。”显然对执法人员不满。
“我觉得这次立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在诉状中的事实很充分。如果能够立案,这将成为陕西省信息公开条例案件中的第一案!”对于此次起诉,郝劲松表示出较大的信心。
郝劲松于23日早7时左右到达西安,这是他第二次踏上古城西安的土地。他说,明天(6月24日)将是7天期限的第一天,在这答复期内他都会待在西安。他对西安的美食表示出很浓的兴趣,“我准备尝尝西安的美食”。 当然,令他牵挂的不止是西安的美食,更多的是闹的沸沸扬扬的行政诉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