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中国常德 - 综合信息 - 滚动信息
湖南实施《护士条例》 护士同工不同酬现象将改变
http://www.changde.gov.cn  2008-05-11  
  红网长沙5月10日讯(记者 王宏婷)“在岗护士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必须改变!”近期,湖南省卫生厅将开展维护护士权益的专项检查,确保《护士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天,湖南省召开了贯彻实施《护士条例》暨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大会。

  5月12日护士节当天,我国首部《护士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不仅对护士的权益和义务作出规定,而且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3年内解决医疗机构护士配备数量不达标问题。今天会上,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指出,“为降低护士人力成本,一些医院以每月四、五百元的工资低价聘用合同护士,这些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益。这种在岗护士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必须改变!”
  
  今年湖南省卫生厅对全省29所三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周期检查评价中,90%以上的医院的神经内、外科,心内科等科室,床护比例均未达到1:0.4的最低标准。这一现象导致的结果是,护士超负荷工作,为病人提供的护理服务严重“缩水”。
  
  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合理足额配备护士,在编不在岗的护士要转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护士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护士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护士执业考试、执业注册工作的管理。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从事护理工作,助理护士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对病人进行生活护理,严禁助理护士与护士岗位职责混淆。

 

(来源:红 网)
(作者:王宏婷)
(编辑:陈化娟)

 
:::相关链接:::
  】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