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
申报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2、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举办活动的批文;
3、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4、现场方位示意图或布局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灭火器材配置清单以及合格证书复印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支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现场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时限:即时
二、审查(形式审查、领导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初审(支队指导科防火参谋);时限:2个工作日;
2、复审(支队指导科负责人);时限:1个工作日;
3、领导审批(支队防火处负责人);时限:1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支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