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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http://www.changde.gov.cn  2007-10-26  

审批项目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

申报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2、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举办活动的批文;

3、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4、现场方位示意图或布局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灭火器材配置清单以及合格证书复印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支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现场审查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时限:即时

二、审查(形式审查、领导签批均在窗口完成)

1、初审(支队指导科防火参谋);时限:2个工作日;

2、复审(支队指导科负责人);时限:1个工作日;

3、领导审批(支队防火处负责人);时限:1个工作日;

三、窗口办结回复(支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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