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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http://www.changde.gov.cn  2005-05-10  

常创字〔2003〕18号

  一、指导思想与创建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开放新常德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三化”进程,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城市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分管城市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有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武陵、鼎城区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管负责人组成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模”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和迎检准备,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环保局。

  三、年度计划安排

  (一)2003年目标:关停锅炉 夯实基础

  1、全面启动创模工作,持续开展创模宣传,成立创模领导小组与办公室。

  2、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支持和认可。

  3、分解创模指标,落实创模责任,市政府向各工作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下达创模任务书。

  4、完成市城区关停小锅炉、茶水炉、燃煤营业炉灶和关停城郊乡镇砖瓦厂工作。

  5、江北污水处理中心投入运行。

  6、全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纳入经济管理部门的统计范围,并达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

  7、组织实施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二)2004年目标:对照标准 苦干实事

  1、工业企业排污全面达标,重点抓好造纸企业的排污达标工作,关停逾期未达标的排污企业,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2、完成穿紫河清淤、截污和引水工程,实现死水变活、水质变清,恢复Ⅲ类水质目标。

  3、完成护城河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截断所有通向护城河的排污口,市城区无劣V类水体。

  4、建设德山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恢复东内河下游水质Ⅲ至Ⅳ类目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5、配套完成桃树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江南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并投入运行。

  6、完成天燃气入常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90%以上。

  7、各大宾馆、酒店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达标。

  8、建成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入运行,全市无危险废物堆存和排放。

  9、搬迁大西门轮渡码头,禁止在沅江城区江段采砂及砂石装卸作业,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以上。

  10、落实好中小学环境教育各项措施,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其中已命名的绿色学校要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11、有效控制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和固定源噪声,取缔临街高音喇叭,露天歌舞场所,扩大机动车禁鸣喇叭区范围。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12、城市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并经省局复查、验收合格。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13、实施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完成“十五”总量控制计划。

  14、各区、县(市)恢复独立建制的环保机构。

  15、全市人均GDP达到1万元。

  (三)2005年目标:申报验收一举成功

  1、 邀请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活动进行现场调研与指导。

  2、 正式邀请省环保局预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职责任务,限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

  (一) 市环保局

  1、 编制创模工作规划,邀请国家和省局领导、专家评审后,经市政府批准,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2003年完成)

  2、 城考保持全省前三名。(从2002年开始)

  3、 环保投资指数保持1.5%以上(计委、建委、公用局、园林局提供相关资料)。

  4、 实施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完成“十五”总量控制计划。

  5、 城市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小于60和70分贝,并经省局复查、验收合格。(四区政府(管委会)、城管局、公安局配合)。

  6、 建设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入运行。全市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7、 编制城市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8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

  8、 督导桃林宾馆、芷园宾馆、宏大宾馆、华都大酒店、金海大酒店、华天大酒店锅炉房及发电机房噪声治理达标。

  9、 各大宾馆、酒店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达标。

  (二) 市建设局

  1、完成穿紫河清淤、截污和引水工程,死水变活,水质变清,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2、完成护城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截断所有通往护城河的排污口。

  3、提供全市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明细。

  4、督导关停市建筑工程公司微压锅炉2台,改用清洁能源。

  (三) 市公用局

  1、 完成天燃气入常工程,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 2003年底前完成全市单位GDP用水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建立台帐,达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2004年以后逐年有所降低。

  3、 2003年底前江北城区污水净化中心投入运行。

  4、 提供全市城市(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中环保投资资料。

  5、 新建德山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四) 市城管局

  1、2003年底前配套完成桃树岗垃圾无害化污水处理工程。

  2、新建江南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取缔临街高音喇叭、露天歌舞场所。(2003年完成)

  4、配合四区政府(管委会)对禁燃区内关停燃煤营业大灶、食堂大灶开展执法督导。

  (五) 市经贸委

  1、 2003年底前完成全市单位GDO能耗的统计汇总工程,建立台帐,达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2004年以后逐年有所降低。

  2、 督导德海制药厂、常德纸业公司、东信棉业公司、武陵酒业公司、德山酒业公司、金健食品公司锅炉烟气治理达标。

  3、 督导德海制药厂、常德纸业、恒安纸业、常纺机、德山酒业、武陵酒业、洞庭药业、制革厂内个体企业、湘澧盐矿废水治理达标。

  4、制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配合 2003年完成)。

  (六) 市计委

  1、提供全市人均GDP达到1万元的相关资料。

  2、从2003年起,提供我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关资料。

  3、提供重点工程,新建项目年度计划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七) 市园林局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

  2、提供全市城市(含县城)绿化投资明细。

  (八) 市司法局  

  1、 关停万金障农场砖厂。

  2、 督导拓新纸厂锅炉烟气和废水治理达标。

  (九) 市交通局

  1、 取缔在沅江城区江段非法采砂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停船及码头装卸作业。

  2、 开展机动车尾气维修企业定点认证工作,合理布置机动车尾气维修定点企业。

  (十) 市卫生局

  1、督导第一医院德山分院锅炉烟气治理达标。(2003年完成)

  2、组织禁止餐饮服务业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经常性执法行动。(2003年完成)

  3、配合四区政府(管委会)对禁燃区内关停燃煤食堂大灶、营业大灶开展执法督导,对继续违规使用燃煤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十一) 交警支队  (2003年完成)

  1、制定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及尾气超标车辆入城行驶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在武陵镇和德山开展禁鸣喇叭工作。

  3、加强机动车年检检测,三次检测不达标者,强制报废。

  (十二) 市委宣传部

  制订创模宣传方案,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以专栏、专版及其他各种形式宣传创模,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2003年完成)

  (十三) 市教育局

  1、 落实好中小学环境教育各项措施,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已命名的绿色学校要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2、 督导芷兰实验学校、常德市外事旅游学校、市电子技术学校、朗州科技学校、市外事学校、市女子外语学校、中山外语电脑专修学校关停燃煤小锅炉、茶水炉和食堂大灶,改用管道燃气、电等清洁能源。(2003年完成)

  (十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四区政府(管委会)关停1蒸吨以下锅炉、茶水炉,吊销锅炉执照。

  (十五) 计生委

  全市人口出生率达到低于国家计划指标的要求。

  (十六) 武陵区政府

  1、 关停禁燃区内1蒸吨以下各种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其它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2003年完成)

  2、 关停禁燃区内各种燃煤食堂大灶、营业大灶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各种燃煤燃烧设施。(市环保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

  3、 关停河伏一、二机砖厂。

  4、 督导第三人民医院锅炉烟气治理达标。(2003年完成)

  (十七) 鼎城区政府

  1、 关停禁燃区内1蒸吨以下各种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其它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2003年完成)

  2、 关停禁燃区内各种燃煤食堂大灶、营业大灶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各种燃煤燃烧设施。(市环保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

  3、 关停闽东砖厂、万金砖厂、柳叶砖厂、东山村砖厂。

  4、 督导常德灯泡厂、金宇宙大酒店、武陵镇工业园内企业锅炉烟气治理达标。(2003年完成)

  5、 督导武陵镇及工业园内企业废水治理达标。

  6、 搬迁大西门轮渡码头。

  (十八) 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1、关停禁燃区内1蒸吨以下各种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其它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2003年完成)

  2、关停禁燃区内各种燃煤食堂大灶、营业大灶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各种燃煤燃烧设施。(市环保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

  3、关停德山顺达砖瓦厂、何家坪砖瓦厂。

  (十九) 柳叶湖管委会

  1、关停禁燃区内1蒸吨以下各种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其它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2003年完成)

  2、关停禁燃区内各种燃煤食堂大灶、营业大灶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各种燃煤燃烧设施。(市环保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

  3、柳叶湖周边不得新建污染项目,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关闭所有通向柳叶湖的排污口和河道。

  (二十) 西洞庭管理区

  督导辖区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重点抓好造纸、制糖废水。

  (二十一) 各县(市)政府(桃源、汉寿、澧县、津市、石门、临澧、安乡)

  督导辖区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重点抓好造纸、氮肥、化肥等水污染大户的废水治理达标工作,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第四次党代会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本届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全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模领导机构,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人等。

  (二) 落实责任。市政府将把创模工作任务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并作为今明两年城管创建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分解、落实各项任务。

  (三) 强化检查与督导,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市创模领导小组按国家标准及各单位实施细则实行每季度一检查。2004年9月组织模拟检查,对模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限于2004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

  (四) 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经常向国家和省环保局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让上级机关了解常德、理解常德、支持常德,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创造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共享美好蓝天的良好氛围。

  (五) 本方案下达一星期内,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将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政府城市办(联系电话:7256370)。

常德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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