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中国常德 - 企业 - 办事指南 - 规划建设 - 政策法规
常德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http://www.changde.gov.cn  2004-12-10  


常建通〔2004〕120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使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由此引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纠纷、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矛盾越来越突出,投诉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我局将于近期对全市建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整顿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决定成立建筑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郭道义局长任组长,黄金陵、邓保平副局长任副组长,曾建新、邓定军、陈佩荣、谢建华、陈红文、庄助民、张颖、徐德谋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市场整顿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直接领导市城区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各区、县(市)建设局也应成立相应的整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挂帅,对本区域的建筑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全市各相关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企业法人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完成整顿工作任务。

  二、明确整顿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不仅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而且要对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这次整顿建筑市场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依法依规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建筑施工中的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的问题;继续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厉查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整顿工作重点:一是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二是依法查处不依法依规与中标人签定书面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或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脏、乱、差,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四是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五是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质量安全整顿要求的。六是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的。七是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不正当手段聚众冲击、围攻打砸有关部门和单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八是在工程保修期内不履行法定保修义务,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用户多次上访的。九是不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十是建筑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人员不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履行其职责的。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顿和执法检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目前我市建筑市场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机构等企业,以及涉及到的各类执业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处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决不降低处罚标准,特别是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对涉及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公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在涉及企业升级、年检和执业人员升级年检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厅予以追究。该降级的降级,该取消资质资格的取消资质资格。

  四、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企业现代管理体系

  整顿建筑市场的目的,是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我市建筑业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市建设局要求,通过这次整顿,全市所有施工企业都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具体工作要求是:

  ㈠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质量安全机构及负责人,配备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每个项目部都应设置专职质量安全监督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㈡成立专门的投标机构。每个企业都应成立专门的投标小组,负责本企业的投标活动。市建设局已于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常建通〔2004〕37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的通知”,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待企业关于招投标方面的投诉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投标机构人员,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㈢成立合同管理专门机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解决目前业主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经济纠纷的重要工作之一。每个建筑企业都要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有较高素质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投标工作,主持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协助企业和法人代表妥善解决合同争议,自觉接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实施合同管理。

  ㈣成立企业劳务人员管理机构。各企业都要成立劳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所承接工程中的劳务人员的管理,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由企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卡制度,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等省直四部门文件的规定,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施工企业劳务人员管理机构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

  ㈤整顿工作从今年十月起至二○○五年春节前,各施工企业要将企业整改情况包括: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企业招投标机构、合同管理机构、劳务人员管理机构于十一月十五日前用文字材料形式报市建设局,我局将根据企业整顿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没按上述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限定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以及企业升级、增项等。

 

                                   二○○四年十月八日

 
:::相关链接:::
  】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