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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需 提 供 资 料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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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求职登记 |
1、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
2、一寸彩照一张;
3、填写《求职登记表》。 |
一楼窗口
6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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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供职登记 |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聘简章;
5、外地单位来常招聘还须提供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同意跨地区招聘的批准函。 |
一楼窗口
4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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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个人档案查询 |
续接社保 |
“4050”人员(女40男50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1、查询复印档案在六楼档案室;
2、续接社保在2楼社保窗口;
3、续接医保和《再就业优惠证》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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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接医保 |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最后一次调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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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优惠证” |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查阅档案资料,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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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借阅档案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需借阅档案单位介绍信。 |
一楼窗口
4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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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转移档案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单位调档函(如办理调动手续需先到9楼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办理调动手续)。 |
一楼窗口
4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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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办理退休
手 续 |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最后一次养老保险缴费发票、一寸彩照一张。 |
一楼窗口
4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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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申领职业
培训补贴 |
1、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再就业的有效证明;
3、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
一楼窗口
7号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