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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许可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03-23  
基本信息 办事程序:受理申请、审查、发证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
项目依据:《护士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条件:(一)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
法定天数:5天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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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是否必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副本 必需
本人身份证明 必需
本人健康检查证明 必需
省级卫生行政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必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依据 / 备注
首次注册费 8元 / 人 依据:湘价费[2003]44号
再次注册费(两年一次) 4元 / 人 依据:湘价费[200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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