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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04-28  

1、什么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和其他服务。

2、劳动者如何求职?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证明,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进行求职。

3、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后如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必须自用工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七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进行失业登记;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出省务工卡须备齐哪些证件?

  出省务工人员必须备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和出省务工卡,如到深圳、珠海特区还须办理《特区通行证》。

6、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各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接受用工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新型的管理与服务办法。

7、目前市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哪些业务?

  (1)、单位用人资格审查和申领有关证件;(2)、招聘单位所需人员,推荐就业岗位;(3)、单位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4)、办理职工登记;(5)、代管职工档案;(6)、代管劳动关系;(7)、代管户粮关系;(8)、代办职工工资和身份、工龄认定;(9)、代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资格、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有关证书申领;(10)、代办职工流动转移手续;(11)、代办符合国家政策人员的“农转非”手续;(12)、代办因公、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的相关手续;(13)、代办失业保险参保及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手续;(14)、代办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及缴费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退休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及基金转移手续;(15)、代办因工伤亡及伤残等级申报;(16)、单位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的制定;(17)、单位或个人从事合法相关证明材料的出证;(18)、与劳动保障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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