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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品牌强企战略的意见
    

常政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走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道路,现就全面实施质量兴市、品牌强企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我市实施质量兴市、品牌强企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发〔1996〕51号)、《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湘政发〔2000〕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08〕3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打造品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我市实施质量兴市、品牌强企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环境;加强全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服务机制,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巩固和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夯实企业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基础;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大力推进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通过努力,力争到十一五末,产品总体质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90%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在全国居中上水平,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调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500家企业取得质量体系认证,100项产品获得质量认证;食品、建材、轻纺、化工等主要行业85%以上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争创国家质量管理奖1-2个,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达到10个,省级名牌产品达到60个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45个以上,市级名牌产品和市级知名商标分别达到60个以上。全市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争取创1个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全市建立起蔬菜、果品、畜牧等12个以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出口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达到170个,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达到100个,争取有20个左右农产品成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引导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或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加强全市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增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中小企业要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进一步发挥计量和校准中介机构的作用,为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加大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必要的计量测试保证。
 (五)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开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深入贯彻质量体系标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和带动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全市企业质量管理人才队伍,为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人才支撑。
    (六)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条件,严格出厂检验,依法持证生产经营。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持续符合取证要求。加大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持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积极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坚决淘汰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含量,依靠科技支撑,争取在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

      三、强化监督,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八)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坚持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对已经通过质量整治验收的区域或行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反弹。建立质量问题预警机制,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具有区域性或行业性倾向的产品质量问题,用户、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开展有效的产品质量整治,及时消除新的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

 (九)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继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对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支柱企业,开展具有可比性的、分类管理的行业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外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的产品目录由市政府商有关部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质监局与市经委制定。

 (十)加快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设备和人才的投入,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省级和市级质检中心,为建设工业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制,重点建设好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测,确保人民群众都能吃上“放心食品”。规范质量检验、质量技术咨询、计量标准和工程设备监管等技术服务市场,避免恶性和无序竞争,严厉查处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鼓励技术机构之间开展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合作,组建企业化的检测公司或集团,走市场化发展道路,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一)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全市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予以表彰,并优先评价和推荐各类质量荣誉;对质量信用低劣的企业予以曝光,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经营,避免其影响常德整体质量声誉。建立质量状况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未受到监督抽查的企业,年底要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告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的企业,要在1个月内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告。

      四、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产业品牌
 (十二)加强品牌战略的宣传和研究。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品牌战略专栏,大力开展品牌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品牌、争创品牌、维护品牌,共同打造争创品牌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扩大对外宣传,增强常德区域品牌整体宣传效果。加强对打造产业品牌的理论研究,指导全社会正确实施品牌战略。

 (十三)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要引导企业家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打响产品名牌、企业品牌和企业家品牌。企业家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企业和市场的能力。

 (十四)加强品牌培育和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品牌培育规划,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列入规划的企业和行业开展创品牌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努力多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以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将服务产品纳入品牌评价范围,拓展品牌战略的实施领域。

 (十五)加强对品牌的保护。要不断强化企业对品牌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品牌利益,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企业的联手配合,加大对品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品牌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六)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要鼓励名牌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加快品牌扩张和延伸。提倡企业强强联合和以品牌企业为龙头,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实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组建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品牌规划不断发展壮大和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

 (十七)鼓励大企业走国际合作与发展道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与国际名牌企业的合作,引进和吸收国外制造业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商标境外注册保护工作,努力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八)完善品牌激励政策和经费保障制度。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湖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常德名牌产品”和“常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良好农业规范”和“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要求,增加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对列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每项由同级财政补助10万元经费。对在开展质量兴市和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质量兴市工作经费、监督抽查检验费用和打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齐抓质量、共创品牌的氛围

   (十九)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质量兴市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部署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

 (二十)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质量兴市和实施品牌战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认真加以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区域产品质量工作,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充分发挥质量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十一)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开展质量兴市、实施品牌战略中的作用,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与品牌工作。要努力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制订行业质量规范,创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质量改进和培育品牌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实施品牌战略服务。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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