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函〔2008〕77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柳叶湖及其周边区域珍珠养殖等水产养殖无序发展,给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水域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水域良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规范柳叶湖及其周边区域珍珠养殖等水产养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禁养珍珠制度 (一)禁止在柳叶湖及水产养殖可能对柳叶湖水质造成污染的柳叶湖周边区域养殖珍珠。此前在此区域已进行的珍珠养殖,根据签订合同及养殖周期逐步取消;对已经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坚决取缔。 (二)根据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已养珍珠水面严格管理,合理投喂。(三)不得再新增珍珠养殖面积,如有违规坚决取缔,损失自负。 (四)严格养殖证的发放管理。从即日起,对柳叶湖及水产养殖可能对柳叶湖水质造成污染的柳叶湖周边区域一律不再新发珍珠养殖证。
二、规范水产养殖活动 (一)进行水产养殖,应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养殖规模。禁止污染水体的投肥投药养殖。 (二)水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水产养殖项目,严把养殖许可证发放关。 (三)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的使用。要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和标准,做好相关记录,实行人放天养,严格按照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规范要求从事生产;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品安全型”的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养殖模式。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和武陵区、鼎城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环保、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把规范柳叶湖及其周边区域珍珠养殖、保护水环境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对规范柳叶湖及其周边区域珍珠养殖等水产养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水产养殖行为,落实禁养措施,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水域良好生态环境。
二OO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