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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示范工作方案把我市政务公开推上新台阶
http://www.changde.gov.cn  2007-11-02  
 常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中心主任熊国建

                                      
同志们:
    在全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上,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5月份,又被省政务公开办推荐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在感受光彩和荣耀的同时,我们感到压力非常大。今年下半年,国家将组织示范点的验收。为了确保验收合格,市政务公开办进行了反复研究,拿出了《实施方案》。下面,我就政务公开示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示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规范行政权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部署;是在新形势下,大力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工作的力度。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温家宝同志在今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2006年6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本地区政务公开示范点的通知》(全政办〔2006〕5号),要求各地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活动,2007年对各地区示范点进行评估,选择一部分作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把政务公开示范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是巩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客观需要。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着力在“巩固、规范、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动,市直和中央驻常单位已基本实行政务公开,县市区和乡镇政务公开覆盖面达到100%,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办事公开。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已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但是,从前段工作进展情况看,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松懈情绪;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运作还不够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着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问题;对公开的监督比较乏力,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纠正不及时,存在着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图形式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示范工作,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为政务公开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三)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通过示范工作,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已成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全国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上来,统一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上来,把示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明确工作目标,高标准抓好政务公开示范工作
示范不是试点,而是树榜样,立标杆。示范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发挥示范效应。具体来说,要坚持做到“六化”:
    (一)组织系统化
    各区县(市、管理区)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要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至2次。组织召开1次规模较大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的规定,参照省里模式,在政府办内设政务公开工作科(室)(或行文明确将政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常设工作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
    各区县(市、管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行政常务副职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一把手等为成员。乡镇(街道)相应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挂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
    市、区县(市、管理区)直部门(单位)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有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单位办公室(综合部门)具体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明确工作人员,具体经办负责。
    确定市、区县(市)示范点。市、区县(市)要选择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示范点5个以上。示范点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真正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内容和程序法制化
    主动重点公开的内容和申请公开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到公开内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操作性和针对性强。
    要有严格规范的公开程序。主动公开要严格按拟定方案、确定公开事项和公开形式、审查、公开、反馈、建档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要严格按申请、受理、公开、反馈、建档等程序进行,并按申请人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或提供服务。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行严格规范的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及时加强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市、区县(市、管理区)、乡镇(街道)和市、区县(市、管理区)直部门(单位)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编制本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目录编制工作将另外发文明确。
    (三)载体多元化
    各区县(市、管理区)要在新闻媒体(电视、广播)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有条件的要建立政务公开墙(长廊)。乡镇(街道)要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可在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布相关内容。
市县(管理区)直属单位和部门要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多个单位在同一院内办公,可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实行公开。
    市县(管理区)要在本级档案局(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务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档案局(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务信息。
    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把“能办事、办成事”和“群众满意度高”作为衡量政务中心的重要标准。各区县(市)要继续加大对政务中心的投入,中心办事大厅要宽敞,硬件及办公设施配套齐全。已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实际进驻率达90%以上。整合审批许可职能并充分授权窗口,使窗口现场办理率超过50%。
    推进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建设。把“找得到人、办得成事”作为乡镇(街道)政务中心的基本要求。把“整合职能、方便群众、改进作风、多办实事”作为乡镇(街道)政务中心的立足点。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大厅面积一般要求在100平方米以上。条件暂不具备的,可将相关职能办公室调整在一起集中对外办公。目前先把计生、民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招商经贸、司法咨询、农经会计代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项目进入中心办理。实行“首接必办、相关代转、统一运作、承诺告知、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各乡镇(街道)政务中心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今年,区县(市、管理区)乡镇(街道)政务中心要达70%左右。
    推进网站载体建设。区县(市、管理区)门户网站要建立政务公开专栏。栏目公开的基本信息为政务公开目录的内容,并逐步扩充完善。各部门(单位)子网站要按照常政办发〔2006〕10号、常政公开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进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各级各部门(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及目录所涉内容要全部在网上公开。
    (四)责任明晰化
    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议定政务公开长期规划和重大事宜;研究出台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域范围或是管理职权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具体工作。
各级政务公开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检查;负责抓好政务公开示范工作;负责搞好情况综合。
    各单位要按照机构职能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做到各负其责。按时向本级政务公开办呈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定期开展本单位(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调研。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又要兼顾和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全面工作。
根据2007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两大载体、四条阳光带”的具体任务要分解明确到相关单位,各负其职地抓出成效。市政务公开办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五)奖惩制度化
    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统一部署,统一考核评比。市、区县(市、管理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六)监督社会化
    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群众测评,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担任政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察访和评议。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和监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务公开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收到实效
    有效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工作,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是保障。我们一定要细化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示范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政务公开示范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来抓。要把政务公开示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在人员、经费、软硬件设施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保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示范工作顺利开展。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调研。对示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促进工作不断深化。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探索工作规律,加强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如,中心办事效率不高,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等。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示范工作的经验,通过办示范点出成果、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要把理论研究与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加强跟踪检查和考评。区县(市)每月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信息,每季度汇报1次工作情况。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对示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没有创新,停滞不前的,要批评整改。
    同志们,抓好示范工作事关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认真抓好示范工作,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常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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