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草案)》提出的我市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突出了工业强市、产业富民、以人为本,体现了中央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符合常德实际,反映央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全市人民,在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保证《纲要》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