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改善人民生活,加强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安定,使所有社会成员公平享有公共服务、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实现经济与社会、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和谐常德。
㈠提高公共事业发展水平。加大公共投入,强化政府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2010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亲民便民、城乡协调、更加公平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建设,市城区新建1所医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统一协调的紧急救援体系,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重大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建好“红丝带”关爱中心,加强对艾滋病患者的关爱与救助。加大血防医院建设投入,实施洞庭湖区血防灭螺工程,大力防治血吸虫病。抓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稳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为群众提供优质低价的公益性医疗服务,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2010年,城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继续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8‰以内, 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15万以内。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07:100以内。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全面落实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做好常德特殊生育政策的平衡过渡,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控体系及管理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市级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实施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业务用房建设。
发展其它社会公共事业。积极促进全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建设市妇女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每个县建立一个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女性农民培训人数占农民培训人数的比例达到40%,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达到8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创造条件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加强老年人大学建设,市城区新建3所养老院,改建1所养老院、1所孤儿院。帮助残疾人实现康复、教育、就业,关心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好常德军供站。倡导文明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成市防灾减灾气象预警中心和太阳山大气成份监测站,加强地震预警预报和日常监管,提高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积极发展档案、统计等各项社会事业。
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并重的方针,对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实行同步规划、统筹安排,真正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到2010年,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节约并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自然生态、能源材料、公共财政、人力智力等资源利用效率。201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50%、40%。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创建循环型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使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实现企业内物质流和能量流的高效循环。创建循环型开发区,对工业区进行生态化改造,构建工业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高效耦合系统。创建循环型城市与社区,城市生活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城市郊区建立生活垃圾分检回收处理基地,创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建立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拆解和再资源化的处理体系。2010年,废弃物处理率达到7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节约利用资源。节约利用能源,加强对现有重点耗能企业的升级改造,降低能源消耗;鼓励建设节能型建筑,改善房屋结构,减少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等能耗,积极利用生物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节约利用土地,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制度,保持耕地总量占补平衡;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土地和经济开发区土地,保证工业用地。节约利用矿产,对矿产资源特别是非金属矿产资源实行有限、有序、有偿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设立矿产资源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实施资源开发的强制性保护;严格禁止违反规划、未经环评的采矿开发行为,坚决关闭破坏资源、乱采乱挖的各类小型矿井和污染严重、消耗高、效益差的小企业,鼓励矿产精深加工。
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制订重点区域和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加大污染治理和执法力度。重点搞好造纸、化工、冶金、能源、建材等行业废水废气治理,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配套完成碱回收设施,石门电厂配套完成烟气脱硫、冷却水循环利用和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2010年,工业废气、废水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90%、85%。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进设计和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原料,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快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推行污染物排放达标,全面实施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化管理制度,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大沅澧二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制订和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重点保护城市、城镇河段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抓好流经城市、城镇河段的排污总量控制,削减岸边污染带,加大对水上餐厅、水上娱乐设施的环保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继续抓好市城区穿紫河环境综合整治和护城河治理,加强冲柳、道水、粟河等重点污染水系综合治理。改进水产养殖技术,积极治理和防止珍珠、淡水鱼等养殖污染。加强城乡环保建设。强化城镇污染控制,江北城区不再新办工业小区,严禁重污染企业进入。继续实施“禁鸣工程”,严格控制建设、拆迁、施工、清扫、运输污染。
加强生态建设。采取生物、工程、管理相结合的措施,全面加强自然生态建设,有效遏制生态恶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提倡全民义务植树。大力发展以杨、松、杉、桤木、楠竹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长防林、生态公益林、湿地保护、绿色通道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石灰岩地区、矿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
㈢努力改善人民生活。把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安居乐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通过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市场调节、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人民关心的问题,使全体人民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工业特别是适度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挖掘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就业的潜力,增加对外劳务输出,扩大就业容量。进一步强化税收、信贷、市场准入等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就业载体建设的政府投入,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择业和自主创业。适应劳动力供求结构的新变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2010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三次产业中劳动力就业比达到49:17:34,“十一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0万人。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体系。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管理范围,加大养老保险费征收和财政配套支持力度。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增加政府投入,建立由医疗社会救助、医疗社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医保等构成的“四位一体”的医保体系。集中建立社会失业保障资金,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基本生活并实现再就业。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建立健全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律援助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最低保障标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加大对城乡困难人群、受灾群众和边远、贫穷、落后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对西藏隆子县、湘西古丈县等地的对口支援工作,抓好皂市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和受援工作。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50元。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针,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管理办法,合理引导企业工资分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物价监测和调节,稳定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800元。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实施常德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救援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加大卫生、药监、技术监督、工商综合执法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消防安全。积极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居民的安全感。
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物质文明的同时,大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积极构建综合公共安全体系,营造和谐民主的政治氛围和法治环境,打造平安常德。
加强民主政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大力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群众和媒体对政府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政策,促进民族团结,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社会各阶层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女性干部配备比例进一步提高。保护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全面推行村(居)委会“海选”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和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治市、依法办事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和执法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理力度。加强对司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快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改善司法条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维护队伍勤政、廉洁的健康形象。
维护社会安全。建立以公众安全、生产安全为主的安全体系,构筑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安全预警网络和应急反应体系,提高社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人民内部矛盾防范和调处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对治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行为,突出抓好禁毒、禁赌、扫黄和“610”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常德”活动,形成齐创共建的格局。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完善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预警系统和国民经济动员体系。
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推动形成“全民创业、艰苦奋斗”的热潮。政府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改革规划实施办法,创新规划实施机制,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统计监测、干部考核等方面的制度配合和完善,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按程序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定。规划实施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订或废止时,市政府适时提出建议,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