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纪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纪委(纪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湘廉发〔2008〕1号)要求,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在11月份对全市新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
1.申报登记范围:全市2007年7月之后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包括离退休干部)。
2.申报登记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
3.申报登记方式:发放《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报,并要求本人对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党组(党委)盖章。
二、公示
1.公示时间:11月11日――11月30日
2.公示方式:在所在机关、单位张贴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核查和处理
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纠正问题”的原则开展工作。
1.在申报登记和公示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类。
2.对登记情况不清、有违反规定嫌疑以及群众有举报的问题,组织上要认真核实,并要求领导干部予以纠正。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2.具体的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由各区县(市)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11月30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申报登记、公示情况形成汇总材料,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公示汇总表》、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3.各区县(市)科局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由各地参照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进行。
附件: 1.《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公示汇总表》
2.《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
3.填表说明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08年10月27日
附件1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公示汇总表
党委(党组)盖章: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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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应申报人数 |
实申报人数 |
应公示人数 |
实公示人数 |
发现违反规定人数 |
已纠正人数 |
未纠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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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 |
副处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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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纠正人员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未纠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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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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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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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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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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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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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子
女
从
业
情
况 |
从属关系 |
妻□夫□ |
子□女□ |
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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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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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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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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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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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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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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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
经办方式 |
1、个人独资□2、合办□
3、入股□4、受聘□ |
1、个人独资□2、合办□
3、入股□4、受聘□ |
1、个人独资□2、合办□
3、入股□4、受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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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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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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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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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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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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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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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其他经营
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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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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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字: 党委(党组)盖章: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填表说明:
一、“从属关系”栏、“经办方式”栏,选择后在方框内打勾。
二、工作单位名称应写全称。
三、“单位性质”栏填写以下类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它(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受聘须注明受何方委派聘任)。
四、配偶、子女受聘于多家企业、单位,或个人经商办多家企业的须另附纸填写清楚。子女在上学或未从业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五、“主要经营范围”栏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内容要详细。
六、“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情况”主要填写从事有偿社会中介活动、法律服务、经济担保等情况。
主题词: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申报 公示 通知
报送: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