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澧县张公庙镇兔子口村土地整理项目由你单位承担,澧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现将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规模30.29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94公顷,项目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前期工作费12.12万元;工程施工费173.16万元;业主管理费3.81万元;竣工验收费5.19万元;工程不可预见费5.72万元。
二、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建设标准详见《澧县张公庙镇兔子口村土地整理项目任务书》,你单位应按照已批准的项目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项目任务书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拨付方案》执行,项目工程不可预见费必须报项目批准单位审定。在资金管理上,应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落实。
附: 澧县张公庙镇兔子口村土地整理项目任务书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澧县张公庙镇兔子口村土地整理项目任务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