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常德新闻网10月29日讯(记者 刘亭)集体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重要课题。28日下午,常德市召开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会议,就如何深入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和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对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一批集体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和深入剖析。据统计,2006年末以来,我市共发生50多起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件,从这一系列典型案件的特征来看,牵涉人员多、涉案金额大、违纪违法形式多样、持续时间长,对国家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在讲话中指出,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就我市的实际来说,重点是防治六个方面的集体腐败现象,即强势权力部门的腐败、中介组织的腐败、新农村建设中的腐败、司法领域的腐败、组织人事领域的腐败、弱势部门的腐败,对于这些重点问题,必须分步骤、分阶段加以解决。
他强调,加强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治集体腐败工作,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反腐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一批腐败案件要集中力量予以查处,对案件中涉及到的领导干部,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到位。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政策不到位、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甚至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密切关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市委书记武吉海强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剖析集体腐败案件中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和规律性问题,建章立制,赌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武吉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当作严格的政治纪律来执行,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警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办事公开,特别是重大决策、重大资金要专题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公开。
武吉海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能光看政绩,还要注重政德;不能光听领导评价,还要注重基层和群众的反映;不能看其一时表现,还要注重一贯表现。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试用和拟任人选及推荐人选征求纪委意见制度,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用人腐败。要格外关注那些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格外关注那些埋头苦干、默默奉献、扎扎实实工作的干部,真正做到“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
武吉海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担负起防治集体腐败的主要责任。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防治集体腐败作为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既要抓好静态责任分解,明确各单位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自应负的领导责任,又要进行动态责任分解,把防治腐败各项任务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逐项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并明确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各部门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利益观,防微杜渐,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稳步、纵深发展。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曹儒国主持,刘本之、胡宗清、李平、覃清香、彭安沙、宋冬春、吴友云及全体在家的市领导出席会议。
(编辑:刘 亭)
(审签:熊 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