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争创 “全国文明城市”,城市间比拼的核心是城市竞争力和市民素质。市委、市政府决定直接创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无疑是一项促进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决策,是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无数经验证明,任何一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拥有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就能无往而不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上下务必要紧急行动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的热情,增强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自觉性与自主意识,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氛围。
知,而后知其行。创建工作必须做到人人皆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目标和重要意义,要借助各种手段广泛传播《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创建文明城市十问》等相关创建资料,让创建常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尤其是武陵、鼎城、柳叶湖、德山“四区”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社区居民来一次再宣传、再发动、再提醒,确保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考核指标涉及到市民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创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人,我们每一个人的文明素质决定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细节决定成败。任何一个人、一个细节的不文明行为,都有可能损害到整座城市的文明形象,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进程。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加强市民交通行为、互助行为、市民公共场所道德行为等方面的督导与规范管理,通过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提升,让现代城市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是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对这样一项事关长远、惠及自身的工作,我们理当拿出百倍的热情,积极参与,积极奉献,做到“人人是创建主体、个个是文明形象”,拿出抗洪抢险和抗冰救灾的实干精神,夺取创建工作的全面胜利!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陈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