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切实抓好卫生信息公开工作。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推行卫生信息公开是提高卫生工作透明度,促进卫生部门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大举措。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市卫生局推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郑家火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刘庆达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区卫生局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切实搞好卫生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明确要求,狠抓落实。一是要主动公开卫生部门信息,包括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审批、准入工作程序;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情况;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技术服务检查、收费标准等。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卫生部门信息。要在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进行公开。三是要及时地公开卫生部门信息,对应公开的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在15日内作出答复。
四、严守规定,强化责任。一是要坚持定期公布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要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机制,按程序办事,强化工作责任。三是要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原则,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内容,不断提高卫生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陈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