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
民政部门围绕“民政为民”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促进民政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建设“阳光民政”。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总揽、分管领导主抓、专干专抓的工作机制。
二、以网络和媒体为阵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一是建好民政业务网站,开辟民政社会保障工作专栏,提高政务处理的透明度。二是加强与“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的联系,参加“行风热线”栏目,及时处理群众通过媒体和网络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制定民政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和具体工作流程,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等。
三、以职能承担单位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民政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积极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民主评议机制等工作。四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有效地预防在社会保障中出现优亲厚友等不廉洁行为。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陈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