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宋冬春
药品安全牵动万家,药品监管责任重大。自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应以庆祝《药品管理法》实施5周年为契机,积极推动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依法行政,过去五年药监工作成效显著
《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5年来,药监部门克服人手少、基础差、执法装备不足的实际困难,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积极推动医药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全市药品工业企业总产值已由《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前的9000万元增长至7亿元,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额已由1亿元增长至10亿元,医药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二;5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药事案件20230起,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651.57万元,先后查处了红桃K、汇仁肾宝无证经营案和假沉香案等几起大案要案,彻底取缔了桥南非法医药市场。目前,药品质量状况已有根本性的改变,全市评价性药品抽验合格率在98%以上。
二、正视客观现实,认真查找工作不足与差距
虽然我市药品市场秩序总体上看比较稳定,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目前药品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出租柜台、挂靠经营现象严重;二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严格按GMP、GSP标准生产经营,原辅料购进入库验收不严,该检验不检验就出库销售,用非药用辅料冒充药用辅料,有的甚至擅自更改药品生产批号;三是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问题严重,药品储存条件达不到标准;四是药品非法邮寄、托运现象严重;五是在药品使用环节,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六是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三、政府牵头,多方联动,切实强化药品市场监管
首先,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搞好协调,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二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措施和意见。要保障药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解决药品监管办公经费、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等问题,提供必需的执法条件。三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配合。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依法加强对药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严格监管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恶意制假售假、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监察、卫生、工商、公安、邮政、物价、宣传、经委、发改、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围绕药品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联络,搞好衔接,密切配合,切实保证药品执法监管落到实处。
第三、要抓好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积极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到药品监管工作中来。要突出宣传主题,宣传“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观念,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确保企业严格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要把握舆论导向,既要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也要大力宣传表彰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的诚信企业典型。
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推动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胡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