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类型:核准
审批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报资料:1、组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主管部门签署申请营业注册登记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主管单位审查认可的资金金额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和附照片的履历表);
5、企业从业人员名册;
6、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购买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
产权证明复印件);
7、其他相关的文件和证明。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
理条例施行细则》
审批时限:20日
审批结果:发照
收费标准:开业注册登记费300/户;变更登记费100元/户;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份;补换证
照费50元/份。
监督电话:0736-7221200 窗口电话:0736-725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