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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审批
http://www.changde.gov.cn  2004-01-30  

  审批类型:审批

  审批条件:1、食品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符合卫生条件;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符合卫生条件、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自检能力或委托检验;

        4、产品及其原料、加工工具和有关用品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申报资料:1、基本卫生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2、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原料配方、使用标准、特殊产品批准证明;

        3、安全性证明材料,检验设备及人员情况说明;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书、身份证明或房租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银行账号、相

          关总投资金额证明;

        5、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一套。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初审——现场和资料审查——审批——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审批时限:30天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详见湘价[2003]44号

  监督电话:0736-7221200     窗口电话:0736-725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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